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工作的优秀成果,交流推广辅导员工作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辅导员中开展2013年度优秀学生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在职在岗辅导员。
二、撰写要求
1.案例的选择要体现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成长辅导等方面,可结合具体工作撰写工作案例,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2.提供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3.案例选择必须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
4.要求填写表格的形式以第一人称口吻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字数2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其他均为宋体五号字体;具体要求见示范样表(见附件)。
5.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三、评审与奖励
1.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评选结果将在学工干部专题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在学校评选中的获奖案例将择优推荐参加“2013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同时,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者将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4年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中优先予以立项。
四、有关说明
1、稿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原则上各学院选送优秀学生工作案例不少于1篇。
2、请各学院将参评案例《我院2013年度辅导员工作案例》电子档发送至学工部邮箱,纸质版案例于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加盖所在学院党总支公章送至学工部401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我院2013年度辅导员工作案例(样表)——见资源下载
学工部
2013年11月11日